
日前,2021政法智能化建设技术装备及成果展在北京国家会议中心举行,大量政法单位踊跃参展,政法机关智能化建设实践亮点频出。
智慧检务·经验分享现场
最高检检察技术信息研究中心主任刘喆在主旨发言中,对嘉兴检察机关立足办案需求加强基层创新的做法予以充分肯定。
嘉兴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杨劲松在“智慧检务”分会场作“数字赋能 精密智控 ——‘案件码’助推办案质效新升级”经验分享。近年来,在最高检“捕诉一体”改革推进和刑事案件质量评价核心指标“案-件比”体系建立大背景及省检察院“数字赋能监督、监督促进治理”检察工作新理念指导下,嘉兴检察机关坚持系统谋划、科学集成,自主研发了“案件码”系统,开启了对刑事案件源头管控、精密智控的全新数字化管理模式。系统运行以来,先后获得全国新时代基层检察院建设典型事例、全国首批检察改革典型案例、全国检察机关信息化网上轻应用一等奖等6个国家级、省级荣誉,并得到省委袁家军书记、省委政法委王昌荣书记等领导批示肯定。
杨劲松检察长陪同最高检刘喆主任一行参观嘉兴政法智能化展区,并就嘉兴检察近年来数字化检察建设工作及“政法一体化证据通”“3D现场通”等成果作简要汇报。
智慧检务创新
“案件码”刑事质效管控系统
嘉兴市人民检察院
浙江省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贾宇(右二)观看“案件码”刑事质效管控系统现场演示
“案件码”刑事质效管控系统参加浙江省智慧检察创新应用设计方案现场汇报
2020年以来,嘉兴市检察机关紧抓“捕诉一体”运行下“一人全链条管理一案”的新形势,聚焦数字法治,系统谋划,科学集成,全国首创自主研发三色“案件码”,通过源头管控、精密智控,实现刑事案件办理进度可视、全程可控,有效提升案件办理质效。
与公安机关共同制定刑事案件分类管控机制,设计《“案件码”量化评分表》,就“案件码”适用范围、运作程序等达成一致。依托在公安机关设立的检察官办公室,对提前介入和审查逮捕案件从犯罪构成、量刑情节两个维度进行评分,根据评分结果分别赋予红、黄、绿三色“案件码”,直观反映案件质量。首次评分后,系统自动生成“案件码”,通过钉钉发送给侦查人员,侦查人员扫描即 可获悉案件评分详情,有效畅通信息共享渠道。
“案件码”是在检察机关“捕诉一体”改革的大背景下,将“健康码”的分类管理、分级管控理念应用于刑事案件质量管控而研发的新兴产物,标志着刑事案件办理进入数字化监管时代。其在理念、功能等方面都有着不可替代的突破性和创新性。一是理念先进。“案件码”将“捕诉一体”办案的新形势与赋码赋色、分类分级管控的新理念有机结合,实现刑事案件质量可视化监控、精密化智控,将检察机关起诉的证据标准在侦查阶段即传导至公安机关,督促公安机关高效利用侦查有利时机,完善固定证据锁链,精准抓好办案源头,为后续审查起诉奠定扎实的质量基础,有效减少审 查起诉阶段的退回补充侦查率,全面提升办案质效。二是操作便捷。“案件码”程序的评分设置在电脑端,采用B/S架构的网页版系统,检察官无需额外安装客户端,通过浏览器即可对案件评分赋码,操作简便。同时,依托钉钉即时通讯平台,采用“一案一码”点对点传输,在兼顾高效性与安全性的同时,畅通检警沟通渠道,促进检警联动协作,进一步解放了司法生产力。三是功能多元。“案件码”不仅可以实现对刑事案件的管理,还能以“案件码”管控机制为抓手,及时掌握侦查活动情况, 第一时间发现并纠正公安机关执法活动中的违法违规,强化法律监督质效。此外,通过“大数据” 分析,对一段时期内的高频扣分项进行倒查评析,倒逼执法司法办案人员责任落实,提升执法司法规范化水平。
2020年5月,浙江省检察院贾宇检察长在嘉兴调研时,现场观看“案件码”演示操作后,当即点赞,并先后在书面批示和全省检察长座谈交流会上两次明确要在全省范围内推广。经部署试点,“案件码”目前已在浙江检察APP上试运行,对刑事案件质量管控均取得良好效果。
政法一体化证据通
海宁市人民检察院
一、畅通大容量数据交互
该系统与一体化协同办案深度融合,银行账单等电子书证、手机提取电子数据等大容量证据在同步传输基础上,与案卷、文书、案件信息一同实现线上共享、流转,音视频无需再刻成光盘移送,大批量银行流水也无需再打印扫描成数字卷宗。建立案件专属大容量数字证据案卷,一个证据可以添加进多个案卷,解决了以往系统中证据、案卷分开的缺陷。配套建立一日一汇总、一周一报送、一月一会商的“三个一”机制,协调实现证据数据“日清、周核、月查”,推动“证据通”在全部政法办案单位、全部诉讼流程中全覆盖使用。
二、打造功能型数智枢纽
实现GB级别容量的数字证据即时上传及在线播放,音视频证据从原先每天线下送变为现在网上实时传,检察官可在线观看音视频证据。采取证据选择方式组卷,导出形成证据提取码清单页,便于平台案件和一体化办案系统案件对应,实现大容量数字证据快捷提取。设置“打点”功能,确保在线快速审查和定位视频证据的关键点。系统中的证据保存有效期3年,确保在案件判决生效前均可查看。自动为每个证据生成独立校验码,只能由承办人查阅证据,保证每个证据的完整性和安全性。同时,对数据下载情况实时全流程监控、全程留痕。
三、加速各场景无缝接入
一是理念先进。按照“共享是原则,不共享是例外”的理念,率先打造了证据通平台下的本地政法专网,符合建设大容量音视频证据共享系统的整体要求,为下一步更多的政法协同应用打下基础。同时,构建了一套科学高效的证据通功能实现与一体化办案系统融合的单轨制下运行模式,让大容量数字证据在全流程能快速跑起来。
二是功能强大。证据通的批量式上传、案头提码式查阅、在线式播放、打点审查及证据校验码等功能,解决了证据上传速度慢、一线承办人使用体验差及数字证据安全性等问题。相比其他平台具有上传快、流转少、到案头、少下载等使用优势,管理更科学、功能更完善。
三是应用方便。通过案件码和清单页,证据通实现了数字卷宗包括音视频等的一站式安全闭环流转,也拓展了庭审举证、示证的无纸化、可视化,有效减少了证据传阅等时间消耗,检察官出庭也无需携带离线示证设备。
“政法一体化证据通”在单轨制办案中的应用,大大提升政法机关办案效率,真正提升了政法干警的获得感,对司法体制改革特别是对办案有革命性意义:一是从根本上破解单轨协同壁垒问题。以检察办案中遇到的突出性问题为导向,勇于探索和创新,实现对大容量数字证据的实时传输、在线审查、简便下载和科学管理,彻底解决了单轨制办案中遇到的最大难题。二是从客观上实现技术 服务办案效果。“政法一体化证据通”的运用,推动了智慧检察服务办案效能的深度释放,取得了节约流转时间、方便办案等实实在在的效果,真正实现了政法干警从“最多跑一次”到“一次不用跑”。三是从全局上提升政法办案综合效率。“政法一体化证据通”的运用,推动与浙检 APP、刑事智能辅助办案系统、刑事电子示证系统等一系列系统应用的充分、深度融合,大大提升了一体化单轨制协 同办案数字化水平和质效,是一场根本性的效率革命,值得在全省、全国进行推广。
来源 | 嘉兴检察